中国作物学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2-04  来源:  阅读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作物学会网站规范建设和管理,确保网络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更好地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提供服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会网站建设坚持集约节约、分级管理、强化服务、保障安全的原则,开设发布型网站(即门户网站),其所属分支机构、主办期刊可作为门户网站的子网站、子专题、子栏目存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学会辖下的中国作物学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各分支机构在本学会域名下开设的子网站和以学会名义开通的微信公众号。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管理责任。

第五条  中国作物学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负责学会网络的监督指导。主要职责任:

(一)负责学会网站开办资格、chinacrops.org二级域名、域名标识等相关审核。

(二)协助分支机构微信公众号的开通、年检服务。

(三)抽查分支机构网站、微信公众号运行情况,指导分支机构网站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四)负责学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的建设和管理。

第六条  分支机构和学会所属各部门是学会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单位,主要负责:

(一)本单位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分工。

(二)维护本单位网站相关栏目内容,并及时更新信息,对所发布信息进行审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不在网上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禁止的九类有害信息。

 

第三章  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

第七条  学会所属各分支机构可向总会申请使用chinacrops.org二级域名,经总会审批同意后,由秘书处负责解析。

第八条  所属分支机构可单独申请一级域名,新开网站要在学会官网发布开通公告。网站开通前需要按照规定及时完成网站ICP备案、公安网安备案号。

第九条  分支机构拟开通微信公众号,须向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审批后方可开通。

 

第四章  网络信息安全

第十条  建立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不在网上传送涉密信息,不泄漏个人、科研敏感资料及重要科研实验数据等信息。

第十一条  建立信息安全员制度,学会各部门应有一名信息安全员负责本部门的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各分支机构均应有一名信息安全员负责相关子网站和微信平台的信息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  各信息系统应设置防火墙,安装防病毒软件,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与系统漏洞测试,适时对软硬件进行升级,具有一定应对电脑黑客攻击的能力,确保系统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对于以会员个人名义主办的网站、微信公众号,依法由主办个人承担全部责任,总会不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国作物学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作物学会

                          2021年2月4日